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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区资讯 | “十四五” | 太长不看?广东省“十四五”中深圳未来的发展要点梳理
发布时间: 2021-04-27 浏览次数: 149111

广东省人民政府官网近日发布了

《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规划纲要》中共提到深圳132次

那么深圳接下来将如何发展?

以下是梳理的深圳相关的一些发展要点

赶紧来看看吧!

 

 

  • “双区”引领

紧抓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重大机遇,以粤港澳大湾区为主平台,引领带动全省形成推动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更高水平参与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打造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为广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更有力支撑。

——支撑引领全省有效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支撑引领全省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

——支撑引领全省高效畅通经济循环。

——支撑引领全省打造更高水平的改革开放高地。

——支撑引领全省深度参与国内国际双循环。

 

 

  • 国际科技信息中心

以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为主要牵引,按照“学科集中、区域集聚”和“谋划一批、建设一批、运行一批”的原则,合理有序布局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构建稳定运行保障机制。建立公开、公平、便利的科技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机制,确保设施仪器“应开放尽开放”,公共数据“应共享尽共享”。支持深圳探索建设国际科技信息中心。

 

 

  • 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

以深圳光明科学城—东莞松山湖科学城集中连片区域为先行启动区、以广州南沙科学城为联动协同发展区,聚焦信息、生命、材料、海洋科学,建设世界一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高水平实验室、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前沿科学交叉研究平台、中试验证平台和科技支撑服务平台。

 

 

  • 技术交易服务中心

加强华南技术转移中心建设,探索建立深圳技术交易服务中心,培育一批技术交易平台、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以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点,高水平建设支撑行业研发创新的公共技术平台,推动更多企业和产业发展亟需的技术成果扩散与转化应用。

 

 

  • 人才制度改革先行先试

制定战略性产业集群关键核心技术引才目录,精准引进海外高端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拓展引才视野和渠道,加大力度引进国际一流创新机构。支持广州、深圳、珠海等有条件地区在人才制度改革方面大胆探索、先行先试,推进建设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和南沙国际化人才特区,支持创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国际院士谷、中新广州知识城国际人才自由港,加快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

 

 

  • “两点”“两廊”

聚焦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需求,高标准建设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广州创新合作区等三大创新合作区,构建“两点”“两廊”创新发展格局。

 

 

  • 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

深入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支持深圳规范有序建设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支持广州、深圳、东莞等市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完善知识产权市场运营体制机制。加强粤港澳三地知识产权合作,建设国际知识产权合作中心。

 

 

  • 战略性产业集群

重点打造珠江东岸电子信息产业带,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主动承接珠三角地区产业转移。重点发展新一代通信设备、新型网络、手机与新型智能终端、高端半导体元器件、物联网传感器、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等产业。

 

加快形成以广州、深圳为核心的创新创意中心,以沿海经济带、各特色产业集群为重点的制造基地网络。推动纺织服装、塑料、皮革、日化、五金、家具、造纸、工艺美术等行业创新发展模式,加快与新技术、新材料、文化、创意、时尚等融合,发展智能、健康、绿色、个性化等中高端产品,培育全国乃至国际知名品牌。

 

 

  • 重点会展城市

积极对接国际高端会展资源,提升广交会、高交会、中博会、加博会等重要展会的办展水平,推动广州、深圳等建设重点会展城市,支持珠三角地区其他城市结合自身特色打造会展平台。

 

 

  • 数字产业先导区

做大做强数字经济关键产业,完善以5G为核心的信息通信产业链条,打造世界级5G产业创新高地和融合应用示范区;推进广州、深圳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和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将广州、深圳双城打造成为人工智能技术创新策源地、集聚发展新高地。

 

 

  • 新型智慧城市标杆

支持广州、深圳、珠海等有条件的城市构建数字孪生城市,实现实体城市向数字空间的全息投影,增强城市治理灵敏感知、快速分析、迅捷处置能力,打造全国领先的新型智慧城市标杆。

 

 

  • 大湾区数据交易平台

支持深圳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数据交易平台,研究论证设立数据交易市场或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开展数据交易,探索跨区域和跨境数据合作。开展数据生产要素统计核算试点。

 

 

  • 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支持广州、深圳等基础条件好、消费潜力大、国际化水平较高的城市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形成具有国际水准和全球影响力的消费中心城市群,推动国际品牌集聚。建设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资源整合有优势的区域消费中心,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步行街和新型消费商圈。支持做强“首店经济”和“首发经济”,推动国内外知名品牌率先在广东首发或同步上市新品。

 

 

  • 数字贸易先行先试

——创建国家数字贸易先行示范区,以广州、深圳为主引擎实施一批数字贸易先行先试举措。

——支持海运中转集拼业务发展,推进广州南沙转口贸易产业园、全球优品中心、深圳前海海运中转分拨集拼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

——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开展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推动广州、深圳跨境便利化指标走在全国前列。

 

 

  • 低时延类小型或边缘数据中心

建设智慧超算平台,引导数据中心向规模化、一体化、绿色化、智能化方向布局发展,支持广州、深圳等建设低时延类小型或边缘数据中心,支持粤东粤西粤北气候适宜、能源丰富的地区在符合规划布局的前提下,集约集聚建设数据中心。

 

 

  • 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

——提升广州、深圳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竞争力,统筹珠江口西岸综合交通枢纽规划布局,加快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建设,打造“轨道上的大湾区”,推进深中通道、狮子洋通道、黄茅海跨海通道、莲花山通道建设,构建以广佛—港深、广佛—澳珠以及珠江口跨江通道为主轴,覆盖中心城市、重要节点城市、主要城镇的大湾区城际快速交通网络。

——增强广州、深圳国际航运枢纽竞争力,以汕头港、湛江港为核心推进粤东、粤西港口资源优化整合;优化内河港口布局,加快西江、北江等内河港口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推动形成全省港口协同发展格局,携手港澳共建世界级港口群。

 

 

  • 核科研设施集群

建设中国南方核科学与技术创新中心,形成深圳总部和阳江、惠州两个重要核科研设施集群区的空间格局。加强新兴技术先行引导和市场培育,探索开展近海深水区海上风电柔直送出、漂浮式海上风电、海洋波浪能、氢能、储能等创新示范。

 

 

  • 创新合作区

建设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广州创新合作区等三大创新合作区,聚焦突破制约开放创新与合作的体制机制障碍,因地制宜设计改革试验任务,打造要素流动畅通、科技设施联通、创新链条融通、人员交流顺通的跨境合作平台。

 

 

  • 综合改革试点

复制推广深圳综合改革试点经验。支持深圳深入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在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改革、先行先试。依法依规赋予深圳更加充分的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支持深圳更大力度推进创造型、引领型改革,完善改革沟通对接机制、政策调整机制和风险管控机制。加强对深圳综合改革试点的跟踪督促和经验总结,推动一批成熟的改革试点经验在全省复制推广,带动全省改革发展,为全国提供改革示范。

 

 

  • 粤港澳重大合作平台

加快推动粤港澳重大合作平台建设。支持广州南沙打造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高水平建设南沙粤港深度合作园等平台载体。加快推进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建设,依托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打造高端科技创新合作高地。携手澳门积极推进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规划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珠西)高端产业集聚发展区,打造珠江口西岸新的经济增长极。

 

 

  • 中心城市金融发展能级

——优化区域金融资源配置,强化金融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支持力度,推动形成协调有序、错位发展的金融空间布局。显著提升广州、深圳的中心城市金融发展能级。支持深圳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在科创金融、海洋金融、民生金融、供应链金融等领域先行示范,建设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打造国际金融创新中心、国际创业投资中心和金融科技发展高地。强化广州、深圳对全省金融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

——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建设优质创新资本中心和世界一流证券交易所,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债券发行平台,稳步扩大债券市场规模,丰富债券市场品种,打造科技创新企业直接融资高地,建立连接技术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全国性综合服务平台。

 

 

  • 深圳都市圈

——构建现代化都市圈体系。培育壮大广州、深圳、珠江口西岸、汕潮揭、湛茂五大都市圈,强化都市圈内市政基础设施协调布局,推进都市圈内城市间产业分工协作,强化生态环境共保共治,推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增强广州、深圳中心城市能级,积极发挥核心引擎功能,辐射带动广州、深圳都市圈内城市加快发展。

——深圳都市圈包括深圳、东莞、惠州全域和河源、汕尾等两市的都市区部分。充分发挥深圳核心城市带动作用,进一步拓展深圳发展空间。推动深莞惠一体化发展,加强三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统筹协调,建设跨区域产城融合组团。推进河源、汕尾主动承接核心城市功能疏解、产业资源外溢、社会服务延伸,加快吸引现代要素流动集聚,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化、现代化、创新型都市圈。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

——《规划纲要》提出,支持推动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  “四个出新出彩”。充分发挥广州、深圳“双核联动、比翼双飞”作用,全力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以同等力度支持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推动“双城”做优做强,共同打造全省发展核心引擎。

——支持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围绕高质量发展高地、法治城市示范、城市文明典范、民生幸福标杆、可持续发展先锋等五大战略定位,支持深圳加快实现“五个率先”[ 五个率先:率先建设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现代化经济体系,率先营造彰显公平正义的民主法治环境,率先塑造展现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现代城市文明,率先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共同富裕的民生发展格局,率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支持深圳实施综合改革试点。加强与港澳创新资源协同配合,以光明科学城-松山湖科学城为重点,推动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建设。支持深圳在未来通信高端器件等领域创建制造业创新中心,发展智能经济、健康产业等新产业新业态,打造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支持深港口岸经济带建设,加快构建与国际接轨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支持深圳发展更具竞争力的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完善教育、文化、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服务供给和保障机制,加快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完善市民化推进机制

——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开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调整完善广州、深圳积分落户政策,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

——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探索居住证互认制度,在除广州、深圳外的珠三角城市率先探索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

——完善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和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不断扩大居住证附加的公共服务范围并提高服务标准和便捷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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